为贯彻执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关于域名注册的相关规定,维护域名注册者的合法权利,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在国内注册的顶级域名应通过域名命名核验和实名核验。域名核验标准如下:
一、域名命名核验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任何组织或个人注册和使用的域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域名注册后,应采用技术系统筛查和人工核验结合的方式,对域名命名是否符合《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进行核验。
1、对明显违反《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词汇,不允许注册;
2、对可能违反《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词汇,进行人工核验,核验不通过的词汇不允许注册;
3、对涉及公权的词汇,进行人工核验,核验不通过的词汇不允许注册。
二、域名注册者实名核验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域名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域名注册和变更注册者后,应对域名注册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进行核验。
1、域名注册者应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图片资料,图片资料应清晰完整,域名注册信息中注册者名称须与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
2、域名注册者为组织类型的,其提交的机构身份证明文件上的机构名称和号码,应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的数据库进行比对。如果比对结果不一致,则实名核验不通过。
3、域名注册者为自然人的,其提交的身份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须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的数据库进行比对。如果比对结果不一致,则实名核验不通过。
三、域名信息维护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应将域名实名信息与数据库同步,并确保域名实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以支撑域名主管机构对域名实名信息的核查。